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,決定宣布失效一批與現行法律法規不一致、不利于辦事創業、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政策性文件;部署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,降低企業成本、營造公平競爭環境。
會議確定,一是清理建筑業企業在工程建設中需繳納的各類保證金。除保留依法依規設立的農民工工資、投標、履約、工程質量4項保證金外,其他保證金一律取消。已收取的要于今年底前退還。
二是未經國務院批準,各地區、各部門不得在工程建設領域新設保證金項目。推進保證金信息公開,建立舉報查處機制。
三是轉變保證金繳納方式。對保留的保證金,建筑業企業可以銀行保函方式繳納。收取單位要嚴格按規定按時返還。四要規范保證金管理。對工程質量保證金的預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5%;在工程項目竣工前已繳納履約保證金的,建設單位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。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行差異化繳存辦法,一定時期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可予減免,對拖欠工資的企業要提高繳存比例。采取上述措施初步估算將盤活建筑業企業近萬億元資金。